关于印发《德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费 缴纳办法》的通知

2019-08-30 17:10:10

关于印发《德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费 缴纳办法》的通知

德保协发〔2019〕2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会费缴纳办法》和《德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经德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第五届二次会员大会决议,通过新修订的《德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费缴纳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9年8月30日起施行。


附:《德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费缴纳办法》

德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2019年8月30日

德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费缴纳办法  

    为保证协会开展工作的需要,根据《德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本会会费分为入会费和年会费。

    (一)入会费

    1、市级保险公司会员入会时,一次性缴纳入会费50000元;

    2、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成员入会时,不缴纳入会费。

    (二)年会费

    一、会员本年度按上年度末保费规模大小缴纳年会费:

    1、保险公司会员年会费按本办法附表分档次确定缴纳金额。

    2、保险公司会员入会当年不缴纳年会费。

    3、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为中介工作部成员,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取一定的费用。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成员按照主体公司最低档标准2.5万元缴纳,介于相关中介机构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协会根据中介公司的书面申请,结合各中介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费用减免。

    二、入会费一次缴清,年会费于每年4月底前缴清。逾期超过1个月未缴纳的,按每日0.5‰收取滞纳金。

    三、本办法修订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四、本办法自2019年8月30日起执行。《关于修改〈德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费缴纳办法〉的通知》(德保协发〔2011〕8 号)文件同时废止。


会费计算表

序号

财产险公司上年度末

保费规模(亿元)

人身险公司上年度末

保费规模(亿元)

  会费(万元)

1

0.5亿以下

1亿以下

2.5

2

0.5亿至1亿以下

1亿至2亿以下

3

3

1亿至2亿以下

2亿至4亿以下

4

4

2亿以上

4亿及以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