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山东分公司3•15金融消保每日提:谨记八项基本权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2024-03-19 08:46:35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平安人寿山东分公司响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号召,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一定要谨记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借助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受尊重权 

相互尊重是前提,

差别对待不可取,

特殊人群不特殊,

歧视偏见应消除。

二、信息安全权 

个人资料不外传,

信息安全保障好,

安全意识常树立,

时时刻刻要警惕。

三、自主选择权 

捆绑销售陷阱多,

自主选择不强迫,

产品购买看自需,

强买强卖不可取。

四、受教育权 

普及教育常开展,

金融知识记心间,

风险防范意识强,

学习权利不能忘。

五、知情权 

产品情况要知情,

虚假宣传都别信,

风险提示要看清,

年化利率要标明。

六、公平交易权 

办理业务需平等,

公平交易是正道,

内容价格要合理,

霸王条款要抗议。

七、依法求偿权 

依法求偿是权利,

投诉监督有武器,

遇到权益受损失,

合理赔偿要争取。

八、财产安全权 

陌生来电不轻信,

财产安全第一条,

高额回报是套路,

投资理财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