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担起扶贫工作重任

2016-03-01 22:42:15      点击:

“十二五”收官,“十三五”启幕。在行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保险业过去一年的成就,意味着新的一年的责任。今年全国两会结合深化改革和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各项重要议题将得到充分讨论。商业保险在“十三五”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发展空间巨大,承担的任务也巨大。

2014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核心功能和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为方向,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健全市场、优化环境、完善政策,建设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以上要求符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方向,对于提升保险的市场化与现代化水平也是重要的指引。在今年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也明确,2016年保险业以及保险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以服务民生为重点提高保险供给质量,以深化改革为手段培育供给新动能,以风险防范为保障夯实供给侧改革基础,抓好各项重点难点保险改革发展任务——显然,保险业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趋势正日渐深化。

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大会发言参考选题中,明确提及“保险”字眼的议题有两个:“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和“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其中,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而农业的生产模式,注定保险不管是在风险管理上,还是在贯彻党中央的“三农”政策方面,都将发挥巨大作用。在今年1月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关农业保险的表述,在延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思路的基础上,增加了包括探索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探索收入保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开展支农融资业务创新试点、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建设等内容。首经贸大学庹国柱教授表示,实现农业现代化离不开作为农业风险管理重要手段的农业保险。在当前加快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背景下,农业保险制度的建设必须紧紧跟上,因为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业保险,无论是产品还是经营模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大病保险工作在“十二五”期间一直是行业亮点之一,真正体现了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和风险管理的专业能力。截至2015年年底,大病保险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大病保险覆盖人口9.2亿,报销比例普遍提高了10到15个百分点,345万大病患者直接受益,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保险业逐步得到了政府认可和支持,推动了商业保险承办基本医保相关业务的发展,陆续出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意外保险+护理保险”等政企合作模式。关于保险承办大病保险的重要意义,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教授就表示,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防止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实际上只是手段,应实现的终极目标是发挥风险管理功能,将后端费用管控前移,实现前端健康管理等产业链延伸,从而预防疾病发生、减轻医疗费用支出。

事实上,农业保险与大病保险工作,都与国家扶贫工作的整体部署休戚相关。

项俊波曾强调,保险业要把发展大病保险和农业保险作为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主攻方向,要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强化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要通过积极发展“三农”保险,不断提升支农惠农力度和水平。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永富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后接受《中国保险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要及时制定、落实专项政策措施,让各类扶贫专项资金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倾斜,拓宽大病保险的资金来源,提高保障能力和保障范围,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保险机构作为行业扶贫的执行者,对于未来工作的方向也十分明确。人保财险总裁郭生臣称,人保财险将积极助推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因地制宜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农险产品,解除贫困人口发展特色产业脱贫的后顾之忧。

扶贫是一项需要多方联动的重要工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险业来说,农业保险与大病保险是参与脱贫攻坚战的主攻方向,而勇于担责的精神,则贯彻在将扶贫工作做深做实的一个个细节中。

                                                                     (来源:中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