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管理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提示函、合规经营责任状、合规经营承诺书

2017-07-19 17:26:06      点击:

   根据省公司加强合规管控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按照省公司纪委的工作部署,7月12日人保寿险德州中心支公司纪委组织11名市公司班子成员、县区公司负责人签订了《廉洁自律提示函》;组织19名市公司班子成员、县区公司负责人、市公司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合规经营责任状》、《合规经营承诺书》。本次签署的相关文书均为2017年度新版本,在原有版本上增添了新内容。

   本年度《廉洁自律提示函》重点提示了: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中央纪委第十八届七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司党委“八项禁令”,自觉抵制“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2.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的若干规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强化自我约束。3.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4.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合规经营责任状》、《合规经营承诺书》则侧重行业特点,对依法合规经营、加强风险防控、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加强诚信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同时,明确了违规责任的追究、处罚和问责。

(人保寿险德州中心支公司  姜亮)